⑴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清做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相对应的安全监管措施,层层夯实安全监管责任。
⑵抓实隐患治理。成立安全检查组,针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组织区应急、交通、住建、消防等行业部门分,通过现场检查、翻阅资料等进行隐患排查,做到隐患排查一起,消除一起。
⑶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企业(单位)复工前安全教育引导和培训,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作业等特殊领域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决杜绝开工后各种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稳定。
主办单位: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20024448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8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69
联系电话:0839-328709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39-3263686 邮箱:2718474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