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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三举措”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

日期: 2022-06-02 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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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提升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性。明确财务科为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求预决算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必须向社会公开,不得延后。二是优化公开形式,提高预决算信息公开完整性。将单位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转移支付等重要信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方便公众查询、监督。三是强化监督审计,确保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成立以监督审计科为主要成员的核查组,对预决算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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