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简介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简介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
2.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4.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订并发布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7.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9.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组织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对全市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11.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12.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13.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4.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市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5.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16.组织拟订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提出对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的建议;统筹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落实落地等职责。
17.负责食盐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依法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盐的安全管控和价格干预工作;负责行业的统计分析及运行监测,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8.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
19.负责全市医药产业发展工作。
2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全国、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落实,大力实施“1345”发展战略,以打造中国绿色铝都为引领,扬优势、锻长板,促创新、增动能,建集群、强主体,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加快推动工业经济突破性发展,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工业力量。力争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以上,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分别同比增长8%,培育新进规企业55户以上。
重点任务为:一是聚力资源转化,加快构建“1+3+3”优势主导产业体系;二是聚力增强后劲,狠抓工业项目投资建设;三是聚力平台打造,推进产业园区扩容提质;四是聚力企业培育,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增长;五是聚力转型升级,加快绿色化高端化数字化发展;六是聚力为企服务,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广元市节能监察中心、广元市工业经济信息咨询中心、广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广元市无线电监测站。下属二级单位未单独编报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967.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大幅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收入预算29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3.8万元,占95.49%;其他收入133.8万元,占4.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支出预算29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9.62万元,占86.93%;项目支出387.98万元,占13.0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833.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3.5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分待下预算项目平移纳入了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2.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万67.31元、住房保障支出175.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33.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63.5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分待下预算项目平移纳入了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2.57万元,占84.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万元,占7.34%;卫生健康支出67.31万元,占2.37%;住房保障支出175.91万元,占6.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128.3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54.18万元,主要用于工业产业发展、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等专项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8.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7.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75.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79.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4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4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日常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未安排预算资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6.8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54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预算2967.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2232.73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46.8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387.9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反映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市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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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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