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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形式主义新表现开刀 我市集中整治“痕迹主义”

日期: 2018-10-26 来源: 本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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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中集中整治“痕迹主义”。

通知指出,“痕迹主义”是形式主义的新表现,主要表现为虚假造痕、“摆谱”抓痕、凡事求痕、单纯看痕,不但让基层干部疲于应付,挤占了抓工作落实的时间和精力,更体现了一些部门和党员干部以事事留痕来代替履责,从而推责、躲责、卸责,危害性极大。开展“痕迹主义”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加强我市作风建设、克服形式主义的迫切需要。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痕迹主义”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纠建并举、上下联动、同向同步发力,真正给基层干部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干事创业、抓实工作,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凝聚强大力量。

通知明确要求,留痕事项除中央、省明确要求外,原则上不得新增留痕项目,已自行提出的留痕项目限期取消,确需保留的须报市委、市政府审批;以县区、乡镇党委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必须报市委、市政府审批,不得把业务调研指导升格为督查检查,督查检查原则上直入现场摸实情,多用暗查暗访,原则上不看软件资料;“留痕”载体除中央、省明确规定外,不得就单项工作印制专门工作记录本,不得把专本专用作为硬性检查考核指标,不得硬性规定在QQ、微信工作群、网站等载体上晒工作痕迹;工作考核除必要工作档案外,降低软件资料在考核分值中的比重,增加硬性指标和群众评议指标权重,并根据不同事项制定差异化考核方式。

集中整治将从本月起至12月结束。12月底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全覆盖明察暗访并严肃问责。

    (石玉林 记者 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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