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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经信函〔2016〕77号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7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何秀萍等人大代表:
你们在市六届人代会第七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的建议》(第70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抓好办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广元·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建设情况
我委十分重视广元·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作,积极配合剑阁县,多次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绵阳)交流沟通,2016年4月7日和6月30日,委党组书记、主任盛锦同志、副主任张克勤同志到省国防工办、省经信委专题汇报了建设广元·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区的构想和工作推进情况,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我委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省经信委、省国防科工办、中物院的沟通协调与工作对接,力争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得到支持。
二、关于将广元·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区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
2016年3月25日,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第三章第九节指出,要着力打造产业园区,建立以广元机电产业园、塔山湾军民融合产业园、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为重点的军民融合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广元国家军民融合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其中,科技创新重点工程的重大创新载体和平台明确包含有剑阁工业园(广元·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
同时,广元·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已纳入我委编制的“十三五”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十三五”全市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十三五”全市产业布局规划、“十三五”全市机械电子产业发展规划,并按照《推动全市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建设。
三、关于成立市级相关管理机构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广元·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建设工作,并明确表示,将积极加强组织保障,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加大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为园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强化园区管理,市经信委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产业园区科,其职责主要是:拟订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重点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而园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由机械电子科负责。全市产业园区管理体制和机制较完善。
目前,我委正在起草《推动全市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待启动实施后,将更加有利于广元·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区的各项工作开展,加快建设进度。下一步,我委将配合县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园区开工建设时有项目落户。
四、关于园区建设土地指标等要素保障问题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土地资源配置需按照全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在园区建设过程中,我委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土地指标等要素保障到位。
感谢你们对广元·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建设推进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邓明,3264774。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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