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县(区):
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检查计划的管理,促进我市企业高位求进、跳起摸高、加快发展、环境和谐,按照《四川省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规定》,现就报送2012年涉企检查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计划部门
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招商引资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农机局、市民政局。
二、计划制定要求
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专人,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计划的制定、报送工作。对企业实施的经济检查,应以批准的检查计划为准。
(一)各部门应将涉企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金额)等按要求报送。
(二)凡未报送检查计划的部门,视为2012年无检查计划。对未列入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又确需进行检查的,须实施前7个工作日内送市减负办备案核准,市减负办对计划外检查经核准后,签发涉企检查核准通知书。
(三)对临时性、突击性、保密性和涉企安全生产的检查应于事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报市减负办备案。
(四)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将对相关部门开展涉企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受理企业举报。坚决查处不按要求实施检查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
三、计划报送的时间
市级有关部门于2012年3月底前报送检查计划,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附经办人联系电话。
各县(区)有关部门的涉企检查计划,由各县区、经济开发区检查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协调,并将已编制下达的本县区2012年度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计划于4月10日前报市减负办备案。
市减负办设在市经信委纪检组。查阅此文可登陆市经委外网:jxw.cng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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