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教函〔2021〕76号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作家协会
关于开展“广元农商银行杯”校园原创
文学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作家协会,市直属学校:
千古蜀道,壮美广元。钟灵毓秀,人文荟萃。为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激发师生文学创作热情,培育文学新苗,助推大蜀道文化建设,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文化中心作出积极贡献,决定开展全市校园原创文学作品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广元农商银行杯”校园原创文学作品征集活动由市教育局、市作家协会主办,广元市蜀道文学院、广元市教育作家协会承办。活动由市教育局、市作协、市蜀道文学院、市教育作家协会、市农商银行相关负责同志成立组委会,负责活动统筹协调,市蜀道文学院实施执行。市教育局、市作协、广元农商银行等部门领导为顾问,聘请市内知名作家、语文骨干教师担任评审专家和指导点评教师。
二、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
三、投稿要求
(一)作品要求。作品的题材、体裁不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000字以内,诗歌(组诗除外)控制在30行以内。稿件格式正确,排版规范,标点符号运用正确。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或请他人代笔。
(二)投稿形式。以Word文档形式,通过添加征稿老师QQ、微信等渠道投稿。联系人:张聪,电话:13881224300。投稿邮箱:Shudaowxy@163.com。
(三)其他要求。投稿作品标题下方需注明作者姓名及其单位(学校)、班级、联系方式。学生参赛作品可请辅导教师指导点评,辅导教师在文章结尾处署名,书写点评意见,备注联系方式。每篇作品投稿时需提交电子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可通过广元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广元作家网、广元市蜀道文学院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信息主办方严格保密。
作品稿件一经投递,即表示作者同意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加工、公开发表、集结出书等,作者及其亲属不得干涉主办方对相关作品的使用和处置情况(商业行为除外)。
从即日起可随时投稿,长期有效。征集活动不收取参与者任何费用。
四、活动奖励
(一)奖项设置。
1.园丁奖。教师作品设置“园丁奖”。每年度综合评审一次。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
2.新苗奖。学生作品设置“新苗奖”。每年度根据稿件数量、质量等综合评审一次。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各设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6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3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100元。
3.指导教师奖。针对学生原创校园文学作品组稿和指导教师设置“指导教师奖”。根据学生作品组稿数量、质量和点评效果等,每年度综合评选优秀指导教师10名,奖金800元。
上述三个奖项年度颁奖典礼统一发放奖金奖品,颁发荣誉证书。对单次来稿评审出的优秀学生稿件给予一定价值的礼品或稿酬奖励。
(二)成果展示。
1.推荐发表。优秀作品将在《读者报》、广元作家网、广元市蜀道文学院公众号等媒介刊发,并推荐至其它省级、国家级刊物。《读者报》由四川省新华文轩、四川省出版集团主管主办,面向全国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51-0045)。广元作家网由广元市作家协会主办,主要刊发全市文学工作动态、文学创作作品等。广元市蜀道文学院是由市作协指导、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致力于全市文学活动服务的专门机构,微信公众号主要发布全市文学工作动态、文学作品等。
2.写作指导。市蜀道文学院、市教育作家协会将邀请知名作家和优秀语文教师开展公益阅读写作指导课,凡投寄作品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3.参加演出。才艺和文学知识兼备的投稿学生将有机会参与由专业的编剧类教师编排、指导的课本剧、儿童剧、舞台剧等节目,在本次征集活动年度颁奖典礼或其他相关活动中演出,优秀节目将推荐至广元教育视界、四川教育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平台展播,优秀表演者将推荐至相关平台参与节目录制。
4.创评驿站。结合学校文学活动开展和作品征集情况,每年成立一批校园文学驿站,由市作协派驻知名作家作为驻站作家,适时开展各类文学活动及文学创作指导。
五、其他事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作家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既要积极宣传、引导广大师生报名参加、踊跃投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又要主动对师生作品予以指导,提高作品质量。
(二)严格监督评价。校园原创作品征集活动接受广大市民和相关部门监督,征集、评审等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则。活动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次活动后期具体安排及相关动态,可通过广元市蜀道文学院、广元市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监督电话:市教育局3269926,市作协3239570。
附件:1.“广元农商银行杯”校园原创文学作品报名表
2.相关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图片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作家协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