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减少青少年溺水死亡事故,践行安全发展理念,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广元市教育局印发《广元市预防青少年溺水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即日起实施。
《办法》共十一条,奖励对象为第一时间发现青少年在危险水域面临溺水风险而拨通电话的首位市民,奖励标准为最低50元、最高500元。
据悉,奖励资金由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中心支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中心支公司共八家公司分别出资5000元,在广元市教育基金会设立“预防青少年溺水监督举报奖励资金”,专门用于兑现举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