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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8-26 来源: gyzw_jyj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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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7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做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7〕37号)。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贯彻落实四川省脱贫攻坚大会精神,积极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带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依据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教育扶贫工作规划制定了本方案。

二、政策目的和意义

组织动员并支持鼓励广元籍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市内中等职业学校,或参加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带动脱贫致富。

三、主要内容

(一)认真组织动员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就业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全面开展辖区内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情况摸底调查并建立台账,每年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

(二)加强教育教学和职业培训管理。各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的管理、教学、实习、就业、培训工作。要在各乡镇、村(社区)广泛宣传学校专业设置等情况,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进入订单定向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班,优先落实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各项资助政策。

(三)积极做好就业推荐和创业扶持。各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实施工学结合、岗位对接、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培养模式。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多措并举搭建平台,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优先推荐毕业生到市内外就业条件较好、工资待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就业。要积极做好就业回访工作,确保学生稳定就业。

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后,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四)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对接受全日制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免三补两救助”资助政策。就读职业学校的免除三年学费;1-2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每生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对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就读职业学校的往届初高中三年级在校生,每生补助生活费1000元;对就读职业学校的往届初高中在校建档立卡贫困生家庭每学年补助“雨露计划”助学金1500元,贫困学生每学年补助金1000元(2016-2020年)

对于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学员,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落实免费职业培训和免费职业技能鉴定,由政府全额补贴培训和鉴定费用,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适用对象

广元籍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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