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亨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教学活动耗材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CHT-2025-0213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教学活动耗材采购
3.采购人: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亨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27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拟就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教学活动耗材采购采购供应商一名,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广元市教育局官网(http://jy.cng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采购项目要求的一般资格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要求: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途径:
1.获取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广元市教育局官网(http://jy.cngy.gov.cn)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在网上无偿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文件获取流程:
将报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将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1498541106@qq.com邮箱。
2.发售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00)时前(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3月17日09:30--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元市经开区工贸家世界2号楼21-2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3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亨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市经开区工贸家世界2号楼21-2号)。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39-606800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亨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808397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