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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自然科学研究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6 03:25   来源:市科技局 分享:

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主管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自然科学研究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中级职称及市本级初级职称。同时,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广元市自然科学研究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科技管理、测试技术、电子信息、化工材料轻工、林草业、农业、畜牧、医药卫生、科学技术普及、自然资源10个自然科学研究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二)评审对象。全市从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专业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人〔2020〕45号)执行,具体内容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sc.gov.cn/)查询。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23:59:59。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8:00,未按评委会审核意见补正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6:00。

三、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评委会选择广元市自然科学研究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员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内容需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交下一级单位

(三有关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评委会受理。

四、激励政策及答辩

(一)激励政策

1.《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川科人〔2020〕45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2.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3.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学历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专科7年、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3年),可根据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并按程序参加答辩。

(二)答辩

本次评审中级职称开展全员答辩。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材料要求上传的申报材料为复印件,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部分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评委会接收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时间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考核、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对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主管部门接到评委会通知后,到市科技局领回《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后期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或“四川人社”APP查询并打印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

1.市科技局人才科:黎鑫泽,3269691

2.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326049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310827;

3.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1.自然科学研究职称专业类别表

2.部分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3.网上申报流程

4.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表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表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5324    



 

附件:
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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