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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汉阳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进入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情况公示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3-09-27 00:00 字体: [ ]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置自然保护地内未批先建项目的通知》(川林发〔2023〕26号)等相关规定及专家评审意见,省林业和草原局经研究,同意剑阁县汉阳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在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的选址方案,详情如下:

剑门县汉阳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情况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分级保护区域 占地面积(公顷) 占地期限
小计 林地 耕地 建设用地
  合计 三级 1.5597 0.1079 1.2047 0.2471 永久
1 污水处理站 三级 0.2638 / 0.2638 / 永久
2 管道及施工便道 三级 1.2959 0.1079 0.9409 0.2471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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