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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林业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03号提案回复的函

日期: 2024-08-21 点击:2419 来源: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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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林业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03号
提案回复的函


谭海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建议》(第103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科学研究和认定工作,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和标准”的建议

一是强化科学研究。我市已广泛开展“校+院+地”合作,加快建设古柏保护专家工作站、数字博物馆等重点项目,搭建技术研究、科普教育、人才培育的专业平台,吸引科研院所、重点高校古树名木保护人才进入广元干事创业。目前,以北京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院丛日晨教授领衔推动的古柏保护专家工作站基本建成;与北京农学院达成合作意向,针对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一线护林员分层次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业人才培训。二是积极开展认定工作。按照四川省古树名木鉴定标准和要求,2017年以来在全市开展了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和认定工作,对现存古树名木生长位置、权属、树种、树高、冠幅、胸径、树龄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古树名木认定公布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管理”。截至2023年底,全市建档古树名木11616株。按属地分:剑阁县最多,8320株、占全市的71.63%,朝天区最少,277株、占全市的2.38%;按保护级别分:一级古树7876株,二级古树1399株,三级古树2340株,名木1株(剑阁柏);按区域分:农村11591株、占全市的99.78%,城市25株、占全市的0.22%。树龄1000年以上的有2938株、占全省的88.07%,树龄2000年以上的有5株(均位于剑阁县)。三是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和标准。出台《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印发《广元市林长离任交接管理办法(试行)》《广元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十九条措施》《广元市古树名木保护责任清单》。各县(区)制定完善了古树名木保护行政首长离任交接制度。剑阁县成立了“1+7+1”领导小组,建立了“五个一”管护机制;印发了《古柏安全防范十九条措施》和乡镇、县级部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清单。制定了《古柏木养护与复壮技术规程》。

二、关于“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执法力量,加大对违法破坏古树名木的打击力度”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国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刑法》《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四川省绿化条例》等均对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的打击;《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政府、部门职责,规范了认定、养护及管理工作,突出了专家参与、科学管护、动态管理,设定了禁止损害和擅自砍伐、移植的条款及法律责任,完善了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保护机制,倡导了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二是建立区域共治机制。将蜀道古柏资源保护纳入公益诉讼,主动沟通对接省内蜀道沿线的梓潼、南江、阆中等“四市五地”人大、检察机关,召开了蜀道古柏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席会议,签订了《关于加强蜀道古柏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发布了《蜀道古柏资源保护联合倡议书》,与川陕甘“三省八市”检察机关签署了《古蜀道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司法合作、区域同管、县乡共治”的司法监督机制。三是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连续几年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以寸步不让的态势从重、从严、从快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工作也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投入”的建议

一是明确各政府部门在保护中的职责。《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级绿化委员会,林草、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文物、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古树名木保护中的职责。二是明确我市在保护中“怎么做”。近年来,我市对7个县区和11个市级部门明确了古树名木保护“做什么”,印发《广元市古树名木保护责任清单》;从摸清资源本底、提升管护水平、落实保护行动、推进合理利用、健全保护机制、强化保护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明确了古树名木保护“怎么做”,印发了《广元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十九条措施》。三是向上争取更大保护资金。上级下达的古树名木保护资金主要用于濒危衰弱古树抢救复壮,2023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资金、整合相关资金4500余万元,完成古柏救护复壮及生境改造试点项目和古柏防雷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开展蜀道翠云廊古柏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蜀道翠云廊古柏保护利用项目。受地方财力影响,市本级和各县(区)均未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日常养护经费缺口大。

四、关于“广大市民也需要积极参与到古树名木的保护中来”的建议

一是广泛开展保护宣传。市委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通过各种形式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凝聚共识,统一思想,动员全市干部群众投入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通过乡镇赶场天,乡镇、部门、大型商超LED平台播放,网络媒体、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掀起古树名木保护最大热潮,全面提升了全民保护意识。二是积极开展古柏认养活动。印发《广元市古树名木认养方案》,建立古树名木认养营运平台,多元募集社会资金参与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和复壮救护,截至目前,累计认养古柏130株,募集社会资金240余万元。三是设立专项基金。与四川省国土绿化基金会合作,设立剑阁县蜀道翠云廊古柏保护专项基金,到位资金100万元。四是探索建立古柏保险。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将蜀道剑阁段7000余株古柏纳入财保范围,签订四川古柏保险第一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协同保护机制,推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以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存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参与,发动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和后备资源培育。进一步坚持科学保护,实行“一树一档”、挂牌保护,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树一策”复壮救护方案,全面开展抢救复壮工程。持续抓好防火、防雷击、防大风、防病虫害、防水土流失、防人为破坏“六防”工作,不断改善古树名木生存环境。


广元市林业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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