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申请复查四川省广元市信访局(信访件编号51000020211201008830)回复意见 |
写信时间 |
2022-01-11 |
信件内容 |
广元市民政局:我受殡仪馆周边56户居民委托,于2021年12月1日就苍溪县民政局非法建设骨灰安放设施项目信访至市委。此事件转送至苍溪民政局处理。县民政局多次送达告知函,内容显示:县民政局已受理,2021年1月29日前(受理之日两个月内)答复,在此期间不能上访。然而,2021年12月16日网上回复此骨灰堂符合标准,并书面送达了答复意见书和送达回证,事实我并未看见答复意见书。就56户居民信访,以调查我一家无人居住为由回复更是荒唐。此项目本来审批在麻岭社区八组51号,现在却未征求民意未公示修在汉昌路595号。汉昌路595号的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本就是非法改建的,因为此地当时已是成熟居民区,并且距千人以上县级公立学校约200米,在此增建项目更是激起民愤。
信访回复显示:如不服本回复需向广元市民政局提出复查申请,故恳请市民政局局长复查此事,督促办理,遵循民意将殡仪馆及其新建项目搬迁至合规合法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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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李晓光: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求助关于复查苍溪县民政局骨灰堂建设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2021年11月17日起,您们已经向苍溪县民政局、群工局、领导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单位持续信访,反映苍溪县殡仪馆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新建项目影响群众健康生活等问题。接到信访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目前已暂停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由县委群工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交通局、住建局、环保局、陵江镇、麻岭社区干部研究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由县发改局牵头,民政局和自然资源局参加,论证骨灰安放设施依法建设问题。感谢您对民政局工作的关心!广元市民政局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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