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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咨询结婚证补办 写信时间 2021-11-18
信件内容 请问民政局的领导结婚证遗失补办需要什么东西呢?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必须到登记所在地才能补办吗?
回复内容 张欢:你好,你给局长信箱的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62、63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具体请提前咨询婚姻登记处)。补领婚姻登记证时需要提供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如还有其它疑问,请致电0839-5999520。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广元市民政局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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