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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大病救助办理 写信时间 2020-05-19
信件内容 尊敬贵局各级领导:我母亲(苍溪县文昌镇人 )于2018年检查出肺部肿瘤,到2020年4月一直在服用吉非替尼,但是2020年4月复查时,检查出病情恶化,经过基因检测,医生建议服用奥希替尼,母亲之前买了新农合保险,这个保险能报销50%左右,听说对于这种大病,新农合未报销的部分,也能向民政申请一部分报销或者说是救助,请问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需要怎么办理呢?希望贵局能在百忙中给予回复,万分感谢!
回复内容 张涛: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我局原承担的医疗救助、大病救助职能已划转市医疗保障局,具体业务可向市医疗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839-3322660。感谢您的来信。广元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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