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局长您好!
我是一位农民,有两女,大女儿二十多岁,现在外地打工,二女儿现14岁,在苍溪县县城里读初二。由于丈夫长期的虐待与家暴行为,16年时我与丈夫离婚,拿到了小女儿的抚养权。也正是16年丈夫将我从山坡上推下去之后,我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落下了很严重的病根。而丈夫在离婚后从未依照判定拿过抚养费,并提出让他拿抚养费必须以见小女儿面为条件,而小女儿十分害怕他,对他有很重的心理阴影,大小女儿与我也因为他患上了抑郁症。作为一个身体不好的农民,我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而且小女儿近几年身体状况也不好,老是生病,21年还因为抑郁症晕倒过六七次,再加上前夫不拿抚养费,我们的家庭如今雪上加霜。17年我第一次向苍溪县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19年我第二次申请强制申请。法院只是通知了前夫两次,除此外不作为,一直未执行到位。
我想维护接受我女儿抚养费的正当权利!这是我向您们的第一个诉求。
第二个诉求是,我的小女儿完全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我从20年就开始申请,一系列资料都已提交到金凤村村委处,可村委一直未将资料上报,我至今已去村委申请了无数次,可村委办事人员一直敷衍了事,嘴上答应,实则不管不顾,他们只认足够的礼和钱,可我这是正当的权益!如今还有许多贪官污吏,还有许多像我们一样的底层老百姓根本得不到帮助,享受不到应有的权益!我相信国家,相信市政府,我向您们寻求帮助!
请原谅我的嘴笨,我希望市政府可以帮助我们夺回公道――享有低保与抚养费的基本权利,这是我最衷心的愿望!万分感谢!请您帮帮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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