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关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民政局科员韩松干副业作风问题 |
写信时间 |
2022-06-14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民政局,该单位公职人员,韩松,男 ,身份证后四位4874,利用其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和公职人员资格办理贷款,其贷款逾期后,联系其本人拒不处理欠款,其用单位开具在职证明信用贷款,单位负有管理责任。 1.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蔑视法律。 2.该单位领导失职,纵容逃废债、抹黑国家部门形象。 3.对手下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党风建设不到位,涉嫌渎职失职。 4.来信请转相关部门领导调查情况,督促相关领导加强员工教育,要求手下职员遵纪守法,讲信用,不要败坏政府部门形象。 5.若不能得到处理,将进一步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块和纪委监察委给上一级领导留言,向中央各部门举报反映,要求严肃处理此事! 6.根据公务员条例事业单位是不予录用失信失德人员,让一名失信失德的作为公职人员是社会的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该单位目前不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希望信访局领导能好好看一下我们的这封信。严查债务人韩松让其处理违约欠款,韩松失信失德是当地政府部门对社会人民的不负责任。7.该单位目前行为不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现在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投资人的利益,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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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贺国峰同志:您于6月14日在市民政局局长信箱关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民政局科员韩松干副业作风问题”已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并会同苍溪县民政局进行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单位开具证明办理贷款的问题2015年,苍溪县民政局开具了韩松同志收入证明,证明其是民政局干部职工,年收入5万元,该证明所描述事项属实。二、关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经调查了解,近年来苍溪县民政局先后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主题教育,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综上所述,韩松同志借款未还属于个人行为,不存在您反映的苍溪县民政局领导失职,党风建设不到位等问题。根据韩松本人意愿,建议您走司法程序有效解决。广元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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