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结婚登记 | 写信时间 | 2020-11-28 |
信件内容 | 异地户口人员在本地登记结婚,需要出具那些材料? | ||
回复内容 | 张帅:你好,你给局长信箱的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需要提供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您可以提前预约结婚登记,如还有其它疑问,请致电利州区婚姻登记处0839-3301687,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广元市民政局2020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