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增强绩效意识、压实绩效责任、提升绩效水平,切实提高我市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2〕5号)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收到中央福彩公益金共计385万元,涉及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三类9项资金项目。其中老年人福利类收到55万元,儿童福利类230万元,社会公益类100万元。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民政部门为福彩公益金项目主管部门,福彩公益金项目,是根据有关彩票管理政策规定,从省级财政留成的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按一定比例安排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专项预算项目。我市中央福彩公益金项目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充分。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1)老年人福利。用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2)儿童福利,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维修维护及设施设备购置。(3)社会公益。用于社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及时分解下达预算资金。我市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资金在收文后1个月内分解下达资金计划,确保了彩票公益金预算及时下达,分区域预算绩效目标同步批复。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2年下达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共计38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85万元,到位率100%;现已支付256.057万元,预算执行进度 66.51%。
1.老年人福利类: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55万元,用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已支付55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
2.儿童福利类: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230万元,其中“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121万元,已支付121万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 计划”项目39万元,已支付29.29万元、儿童福利机构维修维护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70万元,未支付,预算执行进度60.78%。
3.社会公益类: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100万元,用于青川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项目资金100万元,已支付52.77万元,预算执行进度52.77%。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在收到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文件后个月内提出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审议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分配方案,经审批后下达资金指标;各级民政部门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对县(市、区)民政局彩票公益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对执行进度缓慢的点对点督促,进一步提升执行率,确保按期完成绩效目标;要求上传支付凭证,
确保资金支出真实,切实履行好支出责任。
(四)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福利彩票“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围绕养老、儿童和社会公益3个方面实施项目。完成对全市62家养老服务机构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和设施设备购置进行补助,改善了基础服务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高疫情防控能力。支持1个儿童福利机构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因疫情该院实行封闭管理,导致工程进充滞后。现已进入设计阶段,预计9月完工;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支助7名儿童共计12人次住院康复、门诊。“孤儿助学工程”资助125名孤儿,为其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涉及3项)。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共资助孤儿 123名,及时有效保证了孤儿顺利入学,并保证其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开支;儿童福利机构维修维护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1个正在实施;完成青川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1个,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2)质量指标(涉及2项)。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 100%。
(3)成本指标(涉及1项)。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不
超过定额标准。
(4)时效指标(涉及3项)。在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后 30
日内及时分配下达。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涉 1项)。通过对“孤儿助学工程”受助对象进行走访和电话回访,满意度达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应用
一是通过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要在下年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的工作中完善和改进;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增强 责任和效益观念,完善预算管理,严格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公开公示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 法》的要求,一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以固定标牌、宣传手册等显著方式标明资助标识;二是向同级人人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并于6月底前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3月底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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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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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彩票公益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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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民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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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元市本级(含市直属单位和区民政局) 、扩权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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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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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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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385 |
271.84 |
7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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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385 |
271.84 |
7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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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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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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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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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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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学性 |
是否符合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当地实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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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及时性 |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分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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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
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是否审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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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性 |
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是否扩大事业范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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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性 |
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是否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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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采取的绩效管理措施:监测、调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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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领导责任、项目监管责任等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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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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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 |
1.完成对全市62家养老服务机构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和设施设备购置进行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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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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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 |
121人 |
12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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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维修维护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数 |
1个 |
0个 |
因疫情该院实行封闭管理,导致工程进充滞后。现已进入设计阶段,预计9月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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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新建和改扩建数量 |
1个 |
1个 |
因疫情导致工程滞后,现工程已完工且完成验收,待审计结论后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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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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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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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后分配下达时间 |
30天内 |
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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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 |
不超过定额标准 |
不超过定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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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孤儿助学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 |
≥8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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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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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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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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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广元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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