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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 关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6-28 17:30 字体: [ ]

何刚、黄春艳代表:

你们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适合我市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第91号)收悉。你们的建议从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普惠养老服务和居家社区服务能力三个方面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一是构建基本服务网络。“十三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超6亿元(其中,市级投入近1亿元),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460个、各类养老床位8938张,其中护理型床位5017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56.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上,全市累计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4个,实现全市街道层面100%覆盖;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45个、社区助餐服务点26个,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成形。二是积极完善服务功能。我市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融合,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目前所有县区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归集、资源统筹、供需有效对接,全市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达22家。将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试点纳入养老服务定向财力支持范围,积极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累计为全市6667名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引导。2022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广元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要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工程,积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形成“一站多点、智慧便捷、功能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2024年全市民生实事推进,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工程。全面打造居家社区养老“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快推进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等年度重点项目。加强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绩效评估,确保年内2个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投入使用,14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正常运营。完善扶持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一批社会企业、社会组织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形成社区养老服务品牌标杆。

二、关于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

一是坚持普惠养老发展定位。2018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运营补贴标准和实施细则,通过降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成本的方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长效运营,近两年全市累计发放运营补贴100余万元。新冠疫情期间,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帮扶力度,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养老服务领域纾困解难措施,累计为民办机构减免房租和管理费用30万元,发放疫情补贴5万元。

二是实施“放管服”改革。2019年起,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全市养老机构登记普遍实行备案制。从降低营商制度性门槛入手,推进登记制度改革,提升登记便利化,全面压缩营利性养老机构开办时间,促进养老服务企业登记便利化。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化改革,推广公建民营、合作经营等运作模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社会化运营模式承接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三是强化监督引领。严格规范社会力量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全过程,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原则,规范遴选运营主体,确保遴选具有社会责任心、致力于从事养老行业的专业化机构承接运营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运营主体,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考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公益性、福利性,积极完善管理制度,形成了“政府统一管理、专业团队运营、职权明晰、优势互补”的养老服务新模式,达到了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双赢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壮大服务主体,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扶持优惠政策,吸引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年大学、老年协会承接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志愿者服务队伍协调和组织开展老人活动及关爱帮扶工作。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发展,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为平台,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管理和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三、关于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一是持续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十三五”期间,我市全面建立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累计为全市60周岁以上的特困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0万余人次。坚持把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作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载体,2022年以来,每年投入300余万元,打通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紧密结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托老年活动室、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综合体及闲置的社区服务用房等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补贴等方式,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人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浴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近5万余名老年人因此受益。

二是按需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按照村(社区)有“点”的养老服务布局安排,结合当地老年人互助养老需求,全力推进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实现农村社会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有需必应”。为进一步拓展互助养老照护服务的人力资源,探索养老照护服务的邻里互助模式,将有意愿互助养老的分散特困、失能、留守、独居老人与左邻右舍的志愿者或亲属作为互助团体,落实村(社区)干部定点联系制度,统一建立管理台账,实现老年人互相帮扶。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关心关爱工作机制。市民政局等9部门印发《广元市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将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全面纳入关爱巡访范围,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络人和定期巡视探访制度等。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村(社)干部、志愿者、社工组织等滚动排查2.28万名老年人,“一人一档”建立信息档案,每月探访率达100%,及时有效帮扶和救助遭遇紧急突发状况的老年人。制定《广元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视探访制度等。通过村居委干部、志愿者、社工组织等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视探访,月探访率达100%,及时了解农村留守老年人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在疫情期间开通了老年人援助热线,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院、物资代买、生活救助等服务,解决农村老年人生病无人管、困难无人帮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建议,聚焦老年人就餐、就医、洗浴等居家社区养老方面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广覆盖、可持续,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有序发展。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能人等,以慈善捐助方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大力培育建设以党员、社会工作者、爱心人士等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力量。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元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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