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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 关于对市第八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 第16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8-15 17:57 字体: [ ]

王红、李勇、杨正强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养老机构建管运营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市民政局大力推进县域养老机构建设,以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按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提升功能”的原则,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补齐农村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短板,健全与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近年来,为加快形成“县有院——镇(街)有中心——村(社区)有点”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绘制养老机构布局“一张图”,实施公办养老机构“三个一批”提升计划,一是撤并一批小散机构。全覆盖清理摸排,通过机构合并、就近分流、整体重建等形式,撤并整合小破散农村敬老院14个。二是改造一批老旧机构。分级分类制定改造提升计划,统筹实施改造提升项目28个,将28个片区中心镇敬老院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升级养老床位2000与张。三是新建一批综合机构。按照区域平衡、高效覆盖、功能拓展的原则,在县域中心镇、重点镇,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新建县(区)级失能养护院(楼)4个,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个,建成后,新增养老床位1120张。

(二)紧抓重点人群织密集中供养“兜底网”。整合人社、卫健、民政、医保等部门现有政策,将政府兜底的城乡特困老人,低保对象中事实无人供养老年人,高龄、伤残、低收入、独居等处于困境中的老年人全面纳入集中供养范围,滚动排查全市困难老年人4.3万余人,根据个人意愿和风险等级引导1300余名农村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享受优质养老。相关工作经验在民政部、财政部召开的全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电视电话会议上做经验交流。2024年初,结合中央政策,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行动,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入驻养老机构,为家庭减负松绑。截至目前,已有150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免费入驻养老机构。

(三)健全农村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机制。为进一步做好管理,7个县(区)均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将46个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落实35名正式干部担任公办养老机构院长,实现乡镇敬老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降低运行费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医疗+养老”,协同发展医疗康养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实现“养”的专业和“医”的方便。目前全市建成医养结合服务机构25家,医养床位数2086张。利州区三堆镇、荣山镇,青川县凉水镇探索敬老院与卫生院“两院一体”医养结合的养老新模式,实现养老、医疗资源“无缝”对接,突显“1+1”大于“2”的医养并联。截至2023年,全市所有养老机构与属地卫生院或就近公办医疗机构签订医养服务合作协议,签约率达100%。

(四)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在全市开展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对51家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6个养老机构被评为四星级养老机构,10个养老机构被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每两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持证人数不断增加,已有99人取得养老护理相关证书。全面启动“爱·惠·家”优化孤寡老人服务行动。完善孤寡老人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特困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实施特困老年人消防安全守护工程,为全市4472户特困老年人家庭安装独立烟雾报警器。通过能力评估、需求评估、入户实施的“三步走”方式,扎实推进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完成3626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五)加大政策支持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市出台《关于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广元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广元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政策文件,从土地规划、建设运营、费用减免、投融资支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每年为全市18个民办养老机构(含4个公建民营)发放运营补贴近50万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您们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现实意义,也是我们继续努力发展养老事业的方向,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内容抓好县域养老机构建管运营:

(一)加快补齐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完成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县级直管和社会化改造后,逐步拓展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社区养老服务等功能。根据两项改革后划片情况,片区化集约化布局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持续实施公办养老机构“三个一批”提升计划,重点提升县域养老服务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对中心镇村的支持重点放在优化增量、盘活存量,集中资源,提高中心镇村引领辐射带动能力,确保中心镇能够承担起为其他乡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职能,着力提升县域养老服务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

(二)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一是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贯彻落实《广元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安全和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坚持公正监管、规范执法,加强监督惩戒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养老服务有序发展。二是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指导养老机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疏散演练,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力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率100%。三是加强养老标准化建设。对照《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规范》,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建立等级评定结果结果与扶持政策挂钩,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三)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探索建立联合定向培养机制。探索养老机构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机制,依托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立养老护理员公共实训基地。二是实施技能提升工程。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大纲和培训考核标准,稳步开展职业技能评定工作和养老服务人才技能竞赛,树立养老服务护理人才榜样,增强荣誉感和社会认同度。三是建立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合理落实养老人才薪酬待遇和购买服务措施,原则上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要求购买社保,探索根据人员技能评价等级发放岗位津贴。

(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产业,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出台标准明确、落实简便、操作可行且符合当地实际的补助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提高补贴标准,加大补贴力度,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同时,严格落实税费优惠,充分释放政策效益。

以上答复,请指正。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和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元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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