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和培育的建议》收悉,诚挚感谢您对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客观分析和指出了社会组织现阶段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对策和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全面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以强化综合监管和培育扶持为切入口,以作用发挥为落脚点,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发展现状
截止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310家,(其中:社会团体76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45家);按层级:市本级350家(其中:社会团体2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6家),县区960家(其中:社会团体53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29家)。实行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1424家,其中生活服务类225家,社区事务类777家,文体活动类257家,公益慈善类165家。涉及国民经济、民生保障等各个行业和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畅通协商民主渠道和建言献策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全市社会组织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依然还存在数量偏少、规模偏小、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不相适应,目前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由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工业化、城镇化、市场进程缓慢,孕育社会组织土壤不深,社会组织发展空间比较有限,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求,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能力弱,普遍还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运行体制机制不灵活,活动经费紧张等现象。
(二)培育发展引擎动力不足。社会组织运营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缺乏造血功能,组织活动空间受限,因政府部门职能转变进展缓慢,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尚未建立,地方财政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较少,导致我市社会组织基本未承接政府部门转移、委托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难以实现以项目带动发展。
(三)自身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机构建设及人才队伍力量薄弱,创收能力不强,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加之一些社会组织运行活动不规范,自律和活力不足,社会公信度不高,群众代表性不够,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和运作机制不科学,运作透明度、公开化程度较差。
(四)社会组织专业化水平不高。我市社会组织行业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标准缺失,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不够,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自身建设相对滞后,难以达到政府“职能外包”服务专业化、精准性的要求。难以向社会提供专业、优质服务,更难以高质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三、强化赋能聚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立足广元实际,我们将以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组织实施社会组织赋能聚力行动计划,着力构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发展、监管全方位、宽领域、多层级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完善培育发展机制。目前,民政部正在抓紧进行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包括出台社会组织税收优惠、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我市将准确把握中央对社会组织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紧密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际,推动党委政府及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在探索创新中全力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助推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
(二)加强规范建设,促进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底线思维,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收费行为负面清单、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负面清单、创建示范活动负面清单,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推动社会组织规范运行。督促指导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坚持防治并举,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指导社会组织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围绕人、财、物等关键环节与相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等,形成部门联动防控风险的合力。
(三)加大扶持力度,激发内生动力。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目标要求,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共同推进,积极探索工作路径,组织实施“红色领航”、“培优增能”、“强身健体”、“守正清风”、“聚力反哺”、“强基赋能”六大行动,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作用发挥更加突出。会同相关部门探索设立承接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目录。落实社会组织税费优惠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四)降低扶持门槛,优化结构布局。围绕全市重点产业,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等服务经济发展的社会组织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成立。降低准入条件,积极培育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加快推进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领域实施项目,提供服务。
(五)协同部门发力,完善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政府竞争性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将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逐步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承担,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开展的服务工作,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扶持发展专项基金,通过补贴、奖励等形式给予资金扶持。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广元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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