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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12-02 19:11 字体: [ ]

广元市民政局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

关于调整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80元/月。

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102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754元/月。

本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广元市民政局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

2024年12月2日

相关链接:http://mzj.cngy.gov.cn/gongkai/show/20241216191626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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