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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3-01-04 来源: 市民政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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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4日至4月1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并于2022年7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委规定和巡察组要求,市民政局党组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立说立行的政治作风,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我局自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党的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民政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责任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相继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由班子成员带头,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进行剖析,研究制定《关于印发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针对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完成时限,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保证整改高效落实。积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对情况较为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事项,在力求取得突破的基础上长期推进,对一些涉及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的事项,通过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从根本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逐一销号,保证整改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全面性。

二、精心组织,真抓实干,扎实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落实”问题,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岗位职责进行深入研讨,充分认识做好民政工作是坚守人民立场、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和现实要求,始终怀着为民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更好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二是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印发《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对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做出安排,全面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此为契机,积极破解当前民政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有差距”问题,出台《广元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加强政策支撑,积极推进医养康养产业发展;盘活现有养老资源,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加快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二是针对“落实重点工作质效不高”问题,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攻坚年活动,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积极推进全市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困难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广元市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农村困难老人纳入2022年度民生实事,实现农村困难老人机构养老“应养尽养、愿住尽住”,全市新增集中供养农村困难老人139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6%。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问题,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班子成员与其他市管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及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意识不强”问题,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性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通知》,随机对15家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党建工作、涉企收费、分支机构管理等有关情况进行了抽查;制定《广元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制;组织专家到10余家社会组织指导党建工作。三是针对“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强学习培训与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日常管理,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广元市民政局机房管理规定》;更新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层级审核、涉密鉴别、舆情把控审核等程序制度并严格执行。

4.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民政领域重点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够有力”问题,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科学规划养老机构建设布局,持续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强专业养老队伍人才建设,成功举办全市第二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496人次参加省民政厅“百千万养老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系列网络在线培训,打造了一支素质高、业务专、能力强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二是针对“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不够有力”问题,加强市殡仪馆日常运营监管,与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规范殡葬服务价格,并加强对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确保服务项目充足、服务内容明确、服务行为规范。将绿色惠民殡葬纳入30件民生实事,2022年发放资金231.63万元。积极推进主城区周边项目建设迁坟安置工作。联合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公安局等12个部门印发《广元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促进殡葬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雪峰公墓改造升级、剑阁县殡仪馆迁建、苍溪县、旺苍县、利州区公益性骨灰堂、青川县竹园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朝天区曾家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等项目建设,提升殡葬服务硬件条件,增强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三是针对“监督指导基层治理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积极推动县区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等制度,扎实推进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旺苍县、昭化区及2个镇、8个社区完成试点任务,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

5.关于“落实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较为缓慢”问题,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规程,实施三批次的行政处罚共231件,敦促注销32家,全面净化我市社会组织生态环境。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22部门建立了广元市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组建“打非治乱”执法队伍,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了行业协会商会12项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投诉举报机制,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清理整顿工作,从严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并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计入其诚信档案,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二是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广元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持续加大养老机构排查整治力度,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6.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统筹推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力度不够”问题,加大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力度,印发《关于开展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督导工作的建议方案》,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全覆盖开展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督导。二是实施片区中心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工程,3个乡镇成功申报全省首批试点,建成全国“双服务”文化建设先进集体2个,提升改造27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基础设施,重点完成适老化设施环境改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方面

7.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以案促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印发《广元市无主遗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无主遗体的处理程序,强化资金监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殡仪馆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各殡仪馆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落实无主遗体处置。二是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更新公车使用台账,新增登记来回里程数以及单次加油量,加强监督、严格按照派车标准派遣车辆。三是针对“党风廉政教育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扎实推进廉洁教育,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忏悔录》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严格处理问题,并做好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与学习。

8.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整治‘四风’问题不彻底”问题,出台新的《食堂管理制度》,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规定,取消晚餐供应,实行报餐制度,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遵循从严从简的原则,规范食堂用餐管理。二是针对“管控‘三公’经费不严格”问题,完善公车管理维修审批流程及定期提醒制度,优化长效管理机制。

9.关于“执行财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报账资料不齐全”问题,及时补齐资料和附件。二是针对“资金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2022年的考录工作中对报名费已按财务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报账凭证的审核。三是针对“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清退重复报销的125元出差补助并上缴市财政,制定报销日期签收表,严把出差补助审核关,杜绝重复报账再发生。

10.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对工程项目规避比选招标监管不到位”问题,召开班子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二是针对“擅自变更工程项目实施方案”问题,参照市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市老年大学《合同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三是针对“对工程量审核签认监管不严”问题,严格落实工程项目监管责任,通过建章立制、流程再造、堵塞漏洞,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杜绝工程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民政系统项目建设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始终不移地常抓不懈,尤其是对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要做到事前调研、事中监管和事后跟踪,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11.关于“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对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缺乏监管”问题,及时与广元东晨医院、领英幼儿园签订补充协议;将领英幼儿园纳入市儿童福利院行政管理业务之中,主动对该园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困境儿童入园保障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坚持严格管理和关爱帮助相结合,推动领英幼儿园利用自身优势发挥更大社会效益。二是针对“对合约履行情况监管不到位”问题,切实履行东晨医院监管领导小组职能,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认真执行绩效目标考核,确保养老用途不改变、兜底职能不改变、公益属性不改变、国有资产不流失、服务质量有提升。

12.关于“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查摆问题不深入”问题,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常态化推进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干部个人岗位实际,建好整改台账,扎实做好整改效果评估。二是针对“存在边改边犯”问题,落实专人对市老年养护中心、市精神康复中心项目建设情况常态化梳理,建立包括领导批示在内的详细台账,按照时间进度推进项目建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3.关于“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问题,印发《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坚持党建工作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二是针对“‘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各项规定,凡属重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三是针对“开展主题教育着力不够”问题,紧紧围绕主题教育目标要求,加大督促落实力度,确保各直属党组织主题教育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推动主题教育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14.针对“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问题,在党组会上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充分征求意见。二是针对“未制定岗位职责”问题,督促各科室对照三定方案,重新修订完善科室人员岗位职责,并将审核通过的岗位责任统一印制成册,发至各科室遵照执行。三是针对“干部任职文件、人事档案不规范”问题,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该归档的人事资料做到即收即归,干部纪实材料在完成全部选任程序后5日内整理成册归档。四是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优、年轻后备干部储备不足”问题,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建立市民政系统后备干部名册,储备后备干部人选,并将年轻干部放到重点岗位顶岗锻炼,根据人岗匹配原则,对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提升干部人岗相适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27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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