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燕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支持与理解!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的建议》(第147号)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根据民政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政策体系,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民生实事等考核项目,集中优势资源强力推进。先后出台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广元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20〕27号)《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18〕118号)《广元市“一老一小案”整体解决方案》(广府发〔2022〕30号)等文件,破堵点、补短板,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总体发展要求,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增效,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面。十四五以来,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0个,日间照料中心14个,形成便捷高效、普惠实用的“15分钟养老服务圈”,让老年人不离家门、不换环境就可享受便捷的养老服务。
(二)明确功能定位,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基础平台,也是推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为积极应对我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形势,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我市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了社区养老服务服务综合体1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45个,农村幸福院344个,老年食堂8个,积极应对我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形势,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不断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向前发展。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规模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围绕全覆盖、家庭式、优质化的目标,引导优质养老资源向社区倾斜。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等连锁化、规模化兴办和托管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居家老年人上门提供服务。探索公建民营运营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扶持、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对各级政府、街道和集体建设改造的养老服务设施,按一定程序和标准无偿或低偿委托养老服务企业(组织)运营;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组织)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各类养老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和供暖执行居民价格。把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养老服务引入社区和家庭,提高养老服务品质,使老年人受惠。
(四)规范服务行为,加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力度。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顶层制度设计,不断规范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印发《广元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22〕71号)加快建立以部门联动为合力的综合监管机制,构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方式、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其次,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五)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立足与本地实际,加大宣传,合理引导养老消费需求,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融媒体等宣传渠道,全面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发展养老事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做好社区居家老人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改变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和消极的消费观念,增进老年人对社会养老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消除顾虑和偏见,乐于接受社会养老服务,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如何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作用发挥好,以周边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完善服务功能,将其打造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平台阵地。
(一)完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日间照料中心管理与保障制度建设,加强政策指导,因地制宜为老年人提供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息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督办函,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保证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能够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作用,为老年人提供舒心、安全的养老服务。
(二)推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坚持以居家养老方式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的原则,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为老服务企业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居家照护和医疗护理等居家上门服务,而针对事实无人照料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鼓励支持入住养老机构享受专业化服务。
(三)健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标准。综合服务老年人数量、日间照料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运行管理成效等因素,对于不同类型的日间照料中心实行分类管理,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同时,应用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建立健全综合类日间照料入住标准,实现服务对象分流,优先满足养老服务刚需人群。
(四)甄选社会力量运营模式。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模式,引入社会组织或企业托管日间照料中心,把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养老服务引入社区和家庭,提高养老服务品质,使辖区老年人受惠。
广元市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