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28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草拟了《广元市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12月31日。
联系人:卢苗苗;联系电话:3260135;邮箱:304280694@qqcom。
广元市民政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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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