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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 关于征集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日期: 2024-04-02 来源: 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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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障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广元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与未成年人工作相关领域优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22日

二、征集范围

在高等院校、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律所、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报刊媒体、社会组织等单位(机构)从事与未成年人成长、发展密切相关的教育指导、心理辅导、社会工作、法律服务、医疗服务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三、征集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热爱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掌握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好声誉。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精力和时间上能够正常履行专家职责,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四)未受过与执业相关的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无违法违规等其他不良记录。

四、选聘程序

专家库实行聘任制,聘期5年,首次聘任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重点聘请等方式。具体选聘流程如下:

(一)申请推荐。请有意向报名的专业人员如实填写《广元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与《申请表》一并交由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562859267@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本人姓名+未保专家库成员征集”,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839-3221217。

(二)材料审核。由征集单位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及筛选,确定复审名单。

(三)研究确定。由征集单位将拟定的复审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市民政局进行研究,择优确定入库人员。

(四)名单公布。最终聘用名单将在市民政局网站及市级相关媒体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聘书。

五、工作职责

专家库在广元市民政局指导下,在广元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配合广元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参与监护评估、心理帮扶、个案介入、专业培训等。具体包括:

(一)参与未成年人监护情况评估,形成监护能力评估报告;对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开展监护教育指导,协助完成监护资格转移等相关工作。

(二)对基层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及从事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理论知识、从业技能、纪法教育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远程帮扶等活动。

(三)参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个案处理工作,提出专业处理建议、参与现场救助、出具专业书面报告等。

(四)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策拟定、工作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或理论参考。

(五)承担其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

本公告由广元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广元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广元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

2024年4月2日

附件:
附件:广元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专家库成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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