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切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习烈士崇高革命精神,继承发扬革命传统,激励人们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近日,省委宣传部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就开展好2010年清明节期间的革命烈士纪念活动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掘和利用活动资源,大力宣传革命烈士为祖国独立和解放事业建立的丰功伟绩。宣传革命烈士为祖国富强和人民幸福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宣传革命烈士坚持真理、英勇奋斗、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操和优秀品质,用烈士的革命精神和崇高的思想品德向广大群众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同时要求各地要做好参观和瞻仰群众做好服务接待工作,确保烈士纪念活动文明、高尚、安全、有效;确保社会稳定,并以纪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