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上旬至6月上旬,省民政厅组织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在对7个市民政局和7个县(区)民政局实施抽查评议后,重点对婚姻登记处、行政审批处、省福彩中心、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等13个单位开展了政风行风外部评议工作。
政风行风监督员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看、随机走访、组织评分、反馈情况等形式,具体结合《四川省民政厅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评议内容和省统计局组织群众测评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评议工作。评议过程中,各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民政厅政风行风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组织评议情况填写了工作底稿。
从评议的结果看,90%的被评议单位取得优秀以上的评分。大多数被评议单位能认真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尤其是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省福彩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有个别单位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放松了对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少数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转变;个别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政风行风监督员建议相关被评议单位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的长效机制,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加大政风行风评议的宣传力度,使工作深入人心,广泛参与;三是进一步加大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透明度,使工作能得到有效监督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