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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6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19-10-08 来源: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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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志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社会志愿者奖励机制及星级评定工作的建议》(第65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全市民政部门按照《志愿服务条例》,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规范管理志愿者注册登记,大力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政策,加强对志愿组织的监督管理。

针对您提出的建立志愿服务奖励机制, 2019年6月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广元市志愿服务记录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市民〔2019〕77号)明确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和奖励机制。提出志愿团体应当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对获得相应星级的志愿者予以标识,并推荐参加相关评选和表彰。志愿服务记录时长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和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依次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志愿者。鼓励支持志愿团体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鼓励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嘉许回馈措施,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表现优异的志愿者,在升学就业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在接受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等方面根据政策给予优待或优惠。

下一步,全市志愿服务工作将立足广元实际,结合志愿服务发展的阶段特点,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指导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工作。民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发展壮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提升志愿服务能力,推动市志愿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和志愿工作的关心。

此函。           

 

 

广元市民政局

                               2019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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