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下列8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2018年度检查。其中广元市蔬菜协会等7家社会团体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元市临床检验中心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北路66号
邮政编码:628017
联系人:陈卓
联系电话:0839-3266983
广元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8日
一、社会团体(7家)
广元市蔬菜协会 广元市摄影家协会
广元市检察官协会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
广元市戏剧家协会 广元市党的建设研究会
广元市纪检监察学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
广元市临床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