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村民全方位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引导群众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新乡贤、农村知客的作用,广泛宣传引导农户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卫生评比等活动,调动村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尤其是引导村民积极投入,县区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行农发行抵押补充贷款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模式,建立起政府公共财政主导、金融支持、社会投入、村民自筹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年度拟投资1.335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是构建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将环境整治与乡镇“网格化”管理相结合,落实乡村组三级监督管理人员,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地段、定时段的“四定”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确保乡场镇环境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
四是构建设施管理维护运行机制。推动建立“政府补贴+每人每月一元付费+村集体经济适当补充”乡村清洁经费多元保障机制,重点对建好的基础设施,建立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村级组织负责、村民广泛参与的管理维护运行机制,确保设施设备有人管,能持续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