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七届第40次常务会议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决定开展新一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从2018年起,每年再创建示范乡镇15个,到2020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达到80个以上,示范乡镇占我市乡镇总数的三分之一。通过创建,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规范化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到基层,更好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质量,既巩固提升我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也为我市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