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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技术档案、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一、本站档案资料属内部技术资料,站内自存保管技术档案须登记入册,编制目录,进行编号,注明存档日期,力求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本站所管理的监督工程质监技术资料,应由质监员妥善保管,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整理完成,交负责资料保管的人员分门别类予以存档。
三、存档保管的技术资料内容:
(1)质监员的原始记录;
(2)工程技术图纸;
(3)工程验收和评定结果、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4)监督登记表;
(5)质量事故报告及原始记录;
(6)其它技术资料。
四、存档资料未经站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借阅,借阅的资料只准在站内阅看,阅后原物归还。未经准许,不得抄录和复印。归还时应认真核查资料,防止缺漏。
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存档资料进行检查,考核负责管理资料人员的制度执行情况。
六、关心技术标准、规范更新动态,做好购买收集工作。购入标准、规范及时进行造册、登记。常用标准、规范人手一册,利于学习。标准、规范专人保管,集中存放,实行借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