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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的意见》
为加强国发4号和川府办[2008]33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近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的意见》(广府办函[2009]172号)。《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城镇都必须在今年8月底前安装完成防空警报设施,2010年前,在人口1万人以上的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立起人民防空警报体系。《意见》对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类型、发放、使用管理、经费来源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该《意见》的出台对加快广元各县(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促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截至目前,青川县已率先在人口1万人以上的竹元、乔庄、凉水等7个乡镇安装了防空警报器,同时兼顾了地方防灾示警的需要,体现了平战结合的使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