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行政效能问责规定(试行)的通知》(川办法〔2008〕28号)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不断提高我办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提升诚信程度和机关形象,决定在全办认真开展效能建设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人防“准军事化”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加强人防机关效能建设。从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入手,积极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实现整个人防系统服务质量优、办事效率高、诚信意识强、机关形象好,推进人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办干部职工的作风有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行政行为明显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四是机关干部素质有明显提高,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五是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化,提升人防整体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一个决定”、“两个讲话”和“三项制度”的精神实质,进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员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行政效能问责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全市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大讨论,结合人防“准军事化”机关建设实际,制定开展效能建设的实施计划,研究提出效能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二)完善行政效能建设制度,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效能建设要从制度建设入手,从实际出发,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公示制、效能考评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失职追究制(责任追究制)等基本制度,做到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来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来推动政务公开,以效能考评制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决策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行政效能建设收到实效。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务中心建设。一是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编制《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审核和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面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提升人防窗口的办事能力。做到群众有事能办,确保现场办结率达到9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三是要严格执行《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到“七公开”。四是要制定实施“三项制度”的具体办法,建立以落实“三项制度”为重点的效能制度体系。
(四)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健全绩效评估机制。一是要将落实工作方案的办结事项、工作流程等通过市人防网站和公示栏等渠道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按规定从9月份起每月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上月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三是要在公务员考核、考评基础上,大胆探索干部绩效考评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制定机关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的具体办法;效能考评要与公务员年终考评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要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把效能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办公室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党组书记、主任马新龙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站、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效能建设办公室和效能建设工作投诉办公室。效能建设办公室和投诉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纪检组和综合科,负责承办效能建设的具体事项。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气氛。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效能建设的宣传力度,激发广大干部对效能建设工作的热情,形成处处抓效能、人人讲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塑造良好的机关现象。同时,注意总结典型,推广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紧紧围绕目标,力求取得实效。要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好行政管理和机关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突出的问题,并且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
(四)加强工作监督,严肃执纪执法。要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处理投诉。对效能建设不力,违反办公室相关制度的干部职工,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