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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广元市2015年购房补助
写信时间 2015-09-07 发布时间 2015-09-09
信件内容 35号文件今年购房有补助,执行了没有,找那部门。谢
回复内容 您好,你来信咨询关于 “请问35号文件购买有补助,执行了没有,找那部门?”现将处理意见正式书面回复予你。 一、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5条措施》的通知(广府发〔2015〕13号)文件已明确“对农村居民、城镇低收入家庭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在市城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实行财政补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购房的,补助标准为100元/平方米;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购房的,补助标准50元/平方米。”该措施自2015年6月5日起执行,凡省以上(含省级)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时效执行,未明确规定的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 二、具体办理流程政府即将出台实施细则,请按细则到相关部门办理。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5年9月8日
广元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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