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主题 | 新能源汽车免税证明在哪里办 | ||
写信时间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信件内容 | 具体地址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在信箱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若您需要办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手续,请按照文件规定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北京路14号,广元市地方海事局二楼)。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0日
附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985330/content.html)
广元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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