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蓉代表:
您在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学实施我市PPP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财政承受压力较大、项目类别单一与产业发展契合度低、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部分项目执行阶段风险显现等问题,非常中肯地指出了目前我市PPP项目推进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不足和风险。经过认真学习和研究,我们认为提案关于科学管理实施PPP项目的建议与当前《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的精神不谋而合。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全面清核整改
2017年底,财政部、省财政厅相继印发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金〔2017〕111号),我们以此为契机,对全市入库PPP项目进行了核查整改,对不宜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清退出库,对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进行规范整改。重点对转入执行阶段的PPP项目,会同各项目实施机构、社会资本方和第三方咨询机构,对照规范要求,修改完善了“两评一案”、补充了绩效考核、风险分配等内容,并签署了相应的补充协议,完善了项目公开信息和入库要件资料等。对项目库中尚处于识别阶段、准备阶段、采购阶段的PPP项目严把审核关。整改完善后的项目全部通过了省级专家复核,在财政部备案。清核整改后,有44个PPP项目退库,涉及投资689.02亿元。
二、严守财承红线
继《财政部关于通报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超限市县名单的函》通报后,我们进一步完善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各县区及时动态调整更新,确保10%红线不突破。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争取给予最大支持,采取调整项目阶段、平移政府支出责任、基金列支、规范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等多种方式,将市本级(含经开区)及各县区PPP项目年度财政支出责任均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限额以内,既规范了存量项目,又保障了新增项目顺利入库、转段。同时,对项目建设时序进行合理调整,确定了PPP项目支出责任规模,通过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动态监测预警系统,保障支出的合理性,降低了隐性债务风险。
三、全面绩效考核
以PPP项目绩效考核付费为抓手,科学严谨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考核,促进项目规范、稳定运营,确保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从2018年开始,我们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科学合理制定考评内容和考评方法的基础上,陆续对符合范围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今年上半年,完成了对国道108线鸭浮岩至纺织大道项目、国道108线严家湾隧道工程和西二环一期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今年3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正式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和评价方法,按照《指引》的要求,广元市主城区供排水PPP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于6月中旬正式启动,由财政、国资委、发改、住建、疾控、环保、供排水等部门组成了绩效考评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通过项目公司自查与工作组复查的方式,对各子项目分类实施绩效考核,目前已进入绩效评价报告编制阶段,该报告我们将专题汇报市政府。
四、多领域推进实施
密切关注宏观政策的方向和走势,积极探索拓宽项目实施领域的途径。结合我市实际,打破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行业限制,谋划推进一批环保、康养、旅游等具备市场化经营条件的PPP项目,并积极拓展PPP模式在农林水、教科文卫等领域的运用。
感谢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晶晶,联系方式:13881285272)
广元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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