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洋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合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融资担保集团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国务院、省政府陆续出台《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1号)等相关支持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提出由市财政局牵头研究全市担保资源整合工作,探索区域融资担保公司集团化发展道路,切实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市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指导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融资担保资源整合工作的指示要求,通过实地调研、考察学习、座谈讨论、专题研讨等方式,对全市融资担保资源整合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整合方案并报送市委市政府。
一、报送方案的内容。报送方案按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和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资源“两条线”进行整合。对全市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有效资产进行整合,设立集团公司,规范完善有关管理机制,在切实保护投资主体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担保资源整体效益,做大做强我市融资担保行业。
二、两种方案的差别。你们建议方案与我们报送方案存在以下差别。一是整合线路。建议方案将全市国有融资担保公司通盘整合;报送方案遵循国家关于农担体系独立性的要求。二是整合力度。建议方案分阶段整合,力度小,时间跨度相对较长;报送方案一次性整合,能够较快较好发挥担保资源整合优势。三是整合方式。建议方案采取“母—子”公司制;报送方案采取“总—分”公司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县财政压力大。整合前需要市县财政给予补充资本金投入,整合后需要市县财政承担更多的费用补贴,市县财政面临较大压力。二是机构遗留问题多。担保公司历经多年经营,代偿多、潜在损失大、追偿难,进行资源整合,要面对遗留问题处置等多种难题。三是整合方式的选择。若采取“总—分”公司制,大部分县区拘泥担保公司资产划转、行政干预能力弱化等而不愿整合。若采取“母—子”公司制,对我市整体担保能力提升作用有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系列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担保资源整合工作的指示要求和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市县财力实际,以资产资源整合为抓手,以规范经营管理为重点,以提升担保能力为核心,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将我市融资担保公司打造成为区域性集团化地方金融服务企业。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陈洋;联系电话:1361812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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