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七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9-09-11 16:56 字体: [ ]

市民盟:

      你单位在七届政协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贫困地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第28号)收悉,感谢你们对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关心和支持。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我市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情况

      2016年四川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川财基〔2016〕1号),从2016年起,将基层组织活动经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和村办公经费等统筹整合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为:根据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保障范围、经费来源和支出标准,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保障标准按平均每村8万元/年、每社区3万元/年核定。其中省财政补助4万元/年,市县财政补助4万元/年;每社区省财政补助1万元/年,市县财政补助2万元/年。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我市制定了《广元市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广财基〔2016〕21号),明确了基层组织活动和运行经费平均每村不低于8万元/年、社区不低于3万元/年,经费筹措以县为主体,市财政每年预算一定的补助资金。在实际执行中,各县区不同程序提高了经费标准,并对县级承担部分全额纳入预算,足额安排。2018年全市基层组织活动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在2738个村开展,预算安排资金23940.5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下达补助资金9939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360.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3641万元。

二、项目管理及取得的成效

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投入,主要坚持民生优先,重在保障公共财政尚未覆盖的村内户外已建公益事业项目的运行维护和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类、农业生产服务类、农村生活服务类、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坚持科学规划原则:一是突出民主决策。体现轻重缓急,着力解决村(社区)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切实体现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二是突出规范管理。在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的同时,各县区分别制定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切实从制度上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三是突出公开公示。各乡镇、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操作程序。主动将年度资金规模、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内容、资金使用方案、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四是突出绩效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机制,县级财政定期不定期对乡镇、村(社区)经费落实和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依法严肃查处。

通过实施村容美化亮化、公共活动场所建设、社会管理等项目,美化了农村环境,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建成和维护了一批看得见、用得着、群众满意的项目工程,使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保障力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县级财力转移支付,增强县级财政对基层组织运转的保障力度。二是市、县级财政要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继续加大对基层组织的投入,多方面整合资金,培育村级财源,弥补经费不足,增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工作程序。四是加强监督和检查。严格村民民主议事制度,坚持“民议、民定、民管、民评”的工作程序,形成“有人想事、有人干事、有人帮事、有人管事”的新农村建设管理新机制。

感谢你单位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宋文;联系电话13808120308。


 

广元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0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