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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采贷”政策有关工作的 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0 来源:财政局采购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做好政府采购助企纾困解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应督促各代理机构在发布的采购文件中必须明确政采贷政策和信用融资渠道,并将政策和《广元市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详见附件)放在采购文件显眼位置。

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文件中加入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在线申请政采贷融资的提示信息。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机构申请线上政采贷融资,采购单位应积极配合。

二、代理机构在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应主动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业务,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送《广元市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及宣传资料,告知其可联系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申请,全面实现政采贷线上线下都可申请。

三、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主动询问供应商是否办理政采贷,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签订时限和合同上传及备案的相关规定,积极协助供应商办理政采贷,进一步缩短政采贷办理期限。

、采购人、代理机构要全力配合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办理政采贷业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供应商办理政采贷业务的合理要求。

五、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及方式、渠道。中标(成交)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点击“金融服务平台”点击“我要登录”即可办理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上述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广元市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

 

 

广元市财政局

2023320

 

 

 

 

 

 

 

 

 

 

 

附件

广元市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广元境内金融机构联系。

建设银行:公司部0839-3562331

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839-3328038

工商银行:普惠部0839-3265755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0839-3216866

农商银行:公司部0839-3306444

贵商银行:市场部0839-3952976

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839-3275721

绵商银行:综合业务部0839-619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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