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做好政府采购助企纾困解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应督促各代理机构在发布的采购文件中必须明确“政采贷”政策和信用融资渠道,并将政策和《广元市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详见附件)放在采购文件的显眼位置。
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文件中加入“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在线申请‘政采贷’融资”的提示信息。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机构申请线上“政采贷”融资,采购单位应积极配合。
二、代理机构在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应主动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业务,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送《广元市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及宣传资料,告知其可联系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申请,全面实现“政采贷”线上线下都可申请。
三、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主动询问供应商是否办理“政采贷”,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签订时限和合同上传及备案的相关规定,积极协助供应商办理“政采贷”,进一步缩短“政采贷”办理期限。
四、采购人、代理机构要全力配合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办理“政采贷”业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供应商办理“政采贷”业务的合理要求。
五、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及方式、渠道。中标(成交)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点击“金融服务平台”,点击“我要登录”即可办理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上述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广元市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
广元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广元市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广元境内金融机构联系。
建设银行:公司部0839-3562331
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839-3328038
工商银行:普惠部0839-3265755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0839-3216866
农商银行:公司部0839-3306444
贵商银行:市场部0839-3952976
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839-3275721
绵商银行:综合业务部0839-6197255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