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财政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进一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部门联动,增强管理合力。各级财政部门主动联合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对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进工作进行监管。一是加大供应商入库宣传力度,简化供应商入库申报流程,提高供应商入库率。二是建立质量监督、履约评价机制,加强产品质量检测力度,严格控制平台产品质量。三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配合力度,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加强政策落实,突出政策引导。一是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供应商除享受中小政策优惠政策外,还可以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享受评审加分;二是鼓励联合体参与投标,降低准入门槛;三是允许采购人在适宜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将中标(成交)供应商优先使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作为服务要求。
三、加强金融支持,解决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供应商融资难问题。一是财政部门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工作协调,进一步优化产品服务,简化审贷流程,优惠贷款利率,提高审批额度;二是加强宣传工作,要求金融机构和代理机构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范围。三是规范采购人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四、加强监督考核。定期对预算单位填报的预留份额采购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预算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广元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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