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经信局,市级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9〕37号),特制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
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9〕37号),为加强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以下简称转贷资金)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风险,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使用对象及条件
第一条 转贷资金用于流动资金不足,无法按时偿还到期贷款,且银行认为符合续贷条件的工业企业。
第二条 申请使用转贷资金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为本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发展方向;
(三)确因资金困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
(四)企业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
(五)贷款银行同意续贷,并出具审贷会决议或续贷承诺书(附件1)。
工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供转贷资金支持:
(一)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
(二)有欠薪、经济纠纷诉讼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企业资产负债率高、环保水平低、经济效益差。
第二章 使用期限额度及费用
第三条 企业使用转贷资金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天,最长使用期限不超过10天,同一企业每年申请转贷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次。
第四条 转贷资金实行有偿使用,超过20天不还的,将采取相关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第五条 转贷资金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
第六条 转贷资金采取差别化方式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时间的计算基期以转贷资金放款时借款凭证/银行转款凭证所载实际日期为准,不满1天的按1天计算。资金使用10天以内的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50%收取使用费;资金使用超过10天的,以实际使用天数,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收取使用费;资金使用超过20天的,以资金实际占用天数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收取使用费。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调整日以后的费用计收以央行最新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
第三章 申请审批流程
第七条 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最新章程、财务报表等公司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具体以附件3资料清单为准,并加盖企业印章);
(二)企业即将到期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续贷银行审贷会决议或续贷承诺书等同意续贷的相关批复文件;
(三)需担保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合同;
企业在向续贷银行申请续贷的同时,须出具资金划转的相关授权或委托文件,用于后期续贷银行向广财公司划转转贷资金。
第八条 主管部门初审。企业根据类别将申请相关资料送同级经信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主要对企业是否符合支持条件以及企业资金需求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相关意见后报送广元广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财公司)审批。
第九条 广财公司审批。广财公司受市政府委托管理转贷资金。广财公司自收到企业提交的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之后,对企业申请使用应急转贷资金事项进行全面复核,根据需要可到企业现场核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使用转贷资金的书面意见。如不同意使用,应当说明原因。
第四章 转贷资金使用流程
第十条 签订协议。在广财公司出具同意使用转贷资金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由广财公司、续贷银行、申请企业签订转贷资金使用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使用协议,另行签署),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设立共管账户。申请企业在续贷银行设立企业、广财公司、续贷银行三方的共管账户,专项用于转贷资金的划转,实行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发放转贷资金归还贷款。通过审批的企业完成所有程序事项之后,广财公司将申请的转贷资金划转至共管账户,企业及时归还银行贷款。
第十三条 银行续贷和企业归还转贷资金。续贷银行收到企业归还的贷款后,应在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结续贷手续,并将续贷款下放至三方共管账户。获得贷款支持的企业将转贷资金及时足额归还广财公司转贷资金专户。
第十四条 使用费结算。广财公司根据企业转贷资金使用天数核算使用费。使用费收取由广财公司与企业在使用协议中明确。
第十五条 归档。转贷资金完成转贷收回后,广财公司将资金申请使用、收回、使用费结算形成的资料立卷归档。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企业申请转贷资金后,如因续贷银行未兑现续贷承诺,市、县区人民政府取消该银行年度考核和评优资格,并减少地方政府在该银行的公共资源配置。
第十七条 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企业三年内申请该资金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回资金、追究企业有关人员责任:
(一)提供虚假资料,隐瞒重要事实,骗取转贷资金支持的;
(二)不及时归还转贷资金或挪作他用的;
(三)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资金使用费的。
第十八条 市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和广元银保监分局负责督促相关续贷银行做好转贷资金和银行续贷资金划转衔接,市财政局负责督促广财公司按本细则规定向符合资金使用条件的企业发放转贷资金,确保续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十九条 广财公司应于每季度末向市财政局报送转贷资金使用情况,市财政局每年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转贷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广元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9年12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广财公司办公地址:万源新区国投大厦21楼
应急转贷资金业务办理人:何康,联系电话:18683965071
附件:1.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转贷承诺书
2.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
3.申请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需提供资料清单
附件1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转贷承诺书
广元广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在我行的贷款总额_____万元,于______年__月__日到期,企业已于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办理该笔贷款转贷手续,经我行审核,该企业符合我行的转贷要求。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该企业的上述贷款经我行及上级行审核,符合我行的转贷条件,我行承诺转贷该企业此笔贷款(即承诺按原方式续贷____万元),并保证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发放贷款资金。
二、因我行审批等原因导致该笔贷款无法按时发放到企业,致使企业申请的应急转贷资金无法及时归还到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我行愿承担《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9〕37号)第十五条的相应责任。
续贷银行(市级)负责人 续贷银行(市级)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
企业基本情况 |
名称 |
|
||
所在地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所属行业 |
|
主营业务 |
|
|
目前总资产 |
|
上年度销售收入 |
|
|
资产负债率 |
|
上年度上缴税收 |
|
|
当笔贷款情况 |
贷款金额 |
|
续贷银行 |
|
贷款方式 |
|
贷款起始时间 |
|
|
申请借用应急 转贷资金期限 及承诺 |
申请金额 |
万元 |
||
借用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天。 |
|||
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以上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隐瞒,本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申请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
需提供资料清单
一、申请人基本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需已通过年检)
2.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近一周内打印明细版)
3.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4.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借款申请材料
1.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续贷银行审贷会决议或续贷承诺书等同意续贷的相关批复文件(附件2)
3.公司即将到期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4.公司股东会同意贷款的决议(含股东成员名单、身份证明)
5.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报表及报表附注
6.银行对帐单(如需,按广财公司要求提供)
7.申请借款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说明(附清单)
8.公司所有股东单独出具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三、经营情况材料
1.公司简介(如:公司规模、发展历程、组织机构设置、主要产品、主要进货渠道、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主要销售区域等)
2.近三个月的水电缴费凭证
3.近期纳税证明(最近连续6月)
4.公司办公场所及生产经营场所权属(租赁)证明及缴费凭证
5.其他材料(如企业资质、专卖许可证书、行业特许证书等)
四、担保、涉诉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有)
1.抵质押担保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2.涉诉情况(会重点核实瞒报、谎报等情况)
3.其他情况
备注:
1.上述资料清单仅供参考,若后期涉及其他资料,公司需按实补充提供;
2.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按要求提供电子档。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