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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 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6 来源:市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各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广元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832”平台)显示,我市1495个预算单位注册管理账号,激活1672个交易账号,2022年拟预留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数为3667万元。截至5月底,已完成预留采购份额数1542万元(已付款),全市预留份额完成比例为42.05%。

二、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5月底,从全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单位至今还未在“832平台”填报预留份额,如广元中学、广元市实验小学、广元市实验中学、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元市中心医院、广元市中医医院等。二是根据广财采〔2022〕8号文件要求,各单位按照不低于食堂食材采购总额30%比例预留2022年采购份额,预留份额不得低于2021年实际采购额,但仍有部分单位2022年度预留份额不符合要求,如市广播电视台、广元市利州中学、广元市妇幼保健院等。三是部分县区及单位采购进度缓慢,如昭化区、朝天区、剑阁县;市白龙湖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具体抓好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意义重大。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2022年度目标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政策引导,鼓励创新采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广财采〔2022〕8号文件要求,按照不低于食堂食材采购总额30%比例预留2022年度采购份额,预留份额不得低于2021年实际采购额。各单位要主动作为,统筹规划食堂采购、单位工会福利等,同时鼓励发动个人和社会力量通过“832”平台积极采购

(三)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过程监管。各县区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牵头工作,按月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组织不力的部门单位严格逗硬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财政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编制下年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附件:1.广元市2022年“832”平台年度预留份额统计汇总

                  2.广元市2022年度“832”平台农副产品对外销售额统计表


广元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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