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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 2013-01-06 来源:基层财政管理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省综改办与市政府签订的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目标责任书和工作要求,我市严格按照化债工作实施方案,各级财政多方努力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县区化债工作督促力度,确保了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任务全面完成。一是建立债务化解进度月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情况收集和联络工作,及时掌握各县区债务化解情况,有效督促债务化解工作进度。二是落实债务责任。确保2012年完成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市财政局、市综改办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化债目标责任书,各县区高度重视,形成了县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机制,强化了组织保障。三是严格管理债务专项资金。在化债工作中我市将偿债资金纳入专户管理,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直接支付”制度,严禁挤占、挪用、套取偿债补助资金等行为发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化债资金直接兑付给每位债权人,切实保障了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规范账务及档案管理。为确保债务化解后有据可查,对化解的每一笔债务,均单笔组成专卷,相关部门分别留存归档,专卷备查。同时做好账务处理和债务销号工作,确保帐实一致。<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截至20121231日,全市累计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25567万元,全面完成了省级审计锁定债务额。该项债务的化解极大地减轻了基层财政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巩固了基层政权,为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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