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部署,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21〕22号)要求,4月25日,市财政局对广元市裕丰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和广元市纸飞扬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企业承诺内容的真实性。
通过检查,2家企业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但其中1家仍存在未及时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变更登记、未建立劳务合同、未及时更新内部规范等问题,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通过正面宣传引导、搭建交流平台等多种形式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秩序,提高代理记账执业质量,促进代理记账机构更好地服务广元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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