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县(区)、开发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律和规章,并指导、监督执行。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履行住房公积金的行政监督职能。
5.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财政局2023年重点工作
1.财政收支规模实现新突破。一是抓好优质税源涵养。及时兑现招商引资惠企政策资金,支持铝产业延链强链,加快形成千亿级铝产业集群。统筹财政资源,支持广汇物流等具有引领性的重点项目建设,培育一批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二是抓好财税收入征管。坚持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健全财政收入调度会商机制,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做好税收、非税收入组织工作。三是抓好土地出让收入。支持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宗地谋划、包装、推介力度,做好征拆经费保障,切实提升土地出让计划执行能力。
2.财政保障能力彰显新作为。一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确保全市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财政预算安排首先要把“三保”作为优先序列足额保障,对乡村振兴、教育、科技等重点支持领域切实做到只增不减。二是强化项目投资保障。对向上争取资金量较大的市级部门单列安排20—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市级拟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着力提升项目包装储备质量,努力争取55亿元以上债券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强化产业发展保障。围绕市委市政府明确的17个重点产业,做好产业专班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按照支持产业发展资金只增不减的原则,拟安排不低于1.1亿元的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2.3亿元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0.9亿元的文旅及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持续加大产业发展财政投入。
3.向上对接争取迈出新步伐。一是聚焦聚力向上争取。把向上争取政策资金作为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战略性措施,强化市县、部门协同联动,互通共享信息,加大向上对接汇报工作频次,力争全市向上争取资金同口径增长8%以上。二是抓牢抓住政策红利。抢抓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政策机遇,全力争取省财政厅在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面给予我市倾斜支持,在分配新增集中财力方面加大对我市转移支付力度。三是做实做优项目储备。紧盯国家、省最新政策与投资重点方向,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建立完善项目资金争取清单,确保项目跟着政策走,资金对应项目来。
4.防范化解风险取得新进展。一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统筹各类财政资源,按时偿还政府债券本息。健全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定期通报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多渠道统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资金。二是严防财政运行风险。强化预算绩效和刚性约束,大力压减一般性和非必要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把腾挪出来的资金调整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做好库款保障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确保各级库款保障不低于规定的最低水平。实施“三保”支出全流程管理,切实有效防范“三保”支出风险。三是严防财政金融风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国有企业自救主体责任,制定财政金融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及时阻断企业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政府风险转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广元市财政局(机关)、广元市财政评审中心、广元市财政绩效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财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328.7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0.7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96.94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引起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二是2023年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三是市财政局机关因实施财政网络安全建设和购置金财网国产设备等工作引起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财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332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8.7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财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332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3.44万元,占57.78%;项目支出1405.28万元,占42.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28.7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9.2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96.94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引起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二是2023年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三是市财政局机关因实施财政网络安全建设和购置金财网国产设备等工作引起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8.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28.7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96.94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引起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二是2023年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三是市财政局机关因实施财政网络安全建设和购置金财网国产设备等工作引起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3.87万元,占88.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4万元,占5.39%;卫生健康支出61.99万元,占1.86%;住房保障支出153.42万元,占4.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50.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护)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47.5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综合事务管理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经费、财政专网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经费等10个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购买服务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78.2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37.7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协作费用、评审聘用专家人员工资福利、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经费、专项工作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9.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2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8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财政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8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减。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相比预算减少1.1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进行压减。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中巴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财政专项检查、调研及其他工作开展。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2023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财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财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3.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61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94.5万元,其中:复印纸采购经费9.5万元,财政购买服务120万元,政府性投资评审经费380万元,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经费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财政局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广元市财政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140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5.28万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后勤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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