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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03 来源:财政局法规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教育培训读本》,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工作始终。通过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处理解决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具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度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在财政工作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全市财政法治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文书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对资金管理办法、行政裁决、规范性文件以及合同等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查前置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提高执法质量。2024年,共对45份处罚决定书、合同、行政裁决等文书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无行政执法案件被媒体曝光,未出现被上级要求查证并核查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形。二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4年度全局办结的2件行政处罚案卷、4件行政检查案卷、54件行政裁决案卷进行梳理评查,重点评查了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执行程序是否规范、依法应当移送的案件是否移送、案卷材料立卷归档是否符合要求等八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财政部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与清理工作。2024年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废除限制企业平等竞争的不合理规定,助力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经清理、查证,我局代市政府办共起草8件涉企政策文件,以市财政局名义共印发5件涉企政策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其中,3件代市政府办起草的涉企政策文件、1件以市财政局名义印发涉企政策文件将重新制定。

(三)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一是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建立财政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横向联动,市与县(区)纵向协同的推进机制,推动各方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供应商正当合法权益。全面实现采购业务全程网办,压缩项目推进日程15天以上。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性成本“清零”行动,持续实施提高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政府采购预留份额等措施。二是探索创新财政评审模式,推动BIM技术在财政评审工作中的运用,实现项目全过程监管、智能化评审,2024年完成各类项目评审1864个,送审金额203.29亿元,综合审减率11.7%,平均审核时限压减至10天,评审效率提升50%。三是在涉企监管上,建立检查事项在内部事前通报、事中整合、事后共享机制,统筹线上和线下监管,更多推行线上监管,有效减轻被检查单位负担。加强财政、公安、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财政营商环境测评排名连续四年稳居全省优秀行列。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推行落实“一目录五清单”,制定并公开《广元市财政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全面落实《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五张清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照单执法”。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并根据职能划转和执法依据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对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调整,规范运用行政执法流程标准、行政执法文书标准、行政执法案件编号标准、行政执法用语标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行政裁决程序标准等地方标准。三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202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背靠背”直接评价,不断提升经营主体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五)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严守发布信息质量。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原则对外主动公开信息,每条信息均经过“三审三校”对外发布,严格把控信息发布质量。二是着力提升发布信息数量。每月中旬对上月科室(单位)发布信息进行统计并通报,对发布信息数量靠后的科室(单位)进行督促,营造你拼我赶、奋勇争先的信息发布工作氛围。三是维护好集约化网站。将局机关门户网站统一纳入集约化管理,适时更新网站栏目,提升网站访问响应速度,简化网站界面。四是广泛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通过局机关门户网站将全局政务信息面向社会公开,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在局机关门户网站首页持续公开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来函来访地址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效能。一是落实《广元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广元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绩效管理全过程工作流程。创新设置部门预算管理系数,建立预算项目评估评审联动工作机制,按照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偏离度、预算执行进度等因素,划分五个等次进行考核,据此对部门单位项目经费分别给予上浮或压减的激励约束。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绩效目标标准化体系建设,落实《广元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共性指标和分行业(领域)指标体系设置指引》,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关联性和标准性。三是落实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提升工作合力。落实与市委巡察协作机制,将每年预算绩效管理关注重点动态更新纳入巡察清单。落实与人大就部门预决算执行审查、评价报告报审机制,联合人大选取重点部门进行现场抽查、会议问询。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财会监督结合,联合审计部门查处存在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共治工作合力。

(七)着力创新监管方式。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财会监督“主力军”“突击队”作用,积极调研攻关,推动财政法规与信息化系统深度融合。2024年,市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控模块自动预警1825笔,涉及预算单位189个(次),动态监控“规范、纠偏、警示、威慑”功能有效发挥。不断优化《广元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实施细则》,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为抓手,优化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推进财政管理与财会监督提质增效。

二、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法治政府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制约了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提升,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提高重视程度,认真研究解决。主要有以下几点不足:

(一)法治思维能力需要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学习财政法律法规的系统性、主动性不强,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零星学、被动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提升工作质量的意识和能力尚显不足。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要提升。部分执法办案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执法技能培训,对行政执法流程的相关规定掌握不深,执法能力水平有所欠缺,执法人员的专业性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相匹配。

(三)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需要增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信息传播渠道不够广泛,覆盖面不够全,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普法成效不够明显。

三、2025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安排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持续健制度、强机制、重执行、严监管,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积极打造财政“法治算盘”品牌,努力用法治算盘算好每笔账,不断推进财政事业沿着法治轨道奋进前行。

(一)树牢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和领会法治思想,坚定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法治审核、集体讨论等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三)增强普法实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机制、拓展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提升整体普法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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